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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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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9-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ST欧浦 公告编号:2019-094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近日公司收到相关诉讼的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粤06民初210号案件

(一)本案基本情况

公司与朱国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二)判决或裁定情况

本案经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朱国趣归还借款本金1.65亿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65亿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5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

2、被告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朱国趣支付逾期还款的罚息(罚息计算方式:以1.65亿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利率5?计算);

3、驳回原告朱国趣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934,156.1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939,156.16元(朱国趣已预交),由朱国趣负担19,037.5元,欧浦公司负担920,118.66元并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十日内向本院交纳。朱国趣预交939,156.16元,其多交的920,118.66元待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可书面向本院申请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案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最终生效,因此暂无法估计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为保护公司权益,公司力争尽快解决相关问题,目前已聘请律师跟进,并严格依法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粤06民初210号。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ST欧浦 公告编号:2019-095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15日、2019年3月4日和2019年5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8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关于对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0号、第17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和《关于对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91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分别在2019年1月18日、3月11日和5月28日前就问询函、关注函和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做出说明并对外披露。

收到问询函和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函件的回复工作,并协调有关方对涉及的问题进行核查。鉴于有关方完成对函件中涉及问题的核查尚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2019年5月27日前回复《问询函》和《关注函》。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有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实,无法按期完成函件的全部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预计将于2019年6月3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问询函、关注函和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ST欧浦 公告编号:2019-096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9年5月23日、5月24日和5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受公司土地房产被查封、债务逾期、银行账户被冻结、诉讼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信用受到影响,公司的经营层面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公司商贸业务已基本停滞,仓储和加工业务也出现缩减,公司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即2019年5月23日-5月27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其他风险警示

因违规担保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自2019年4月24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退市风险警示

因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及201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自2019年5月6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暂停上市风险

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及201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发表意见,股票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如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深交所可做出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5、持续性经营的风险

受公司土地房产被查封、债务逾期、银行账户被冻结、诉讼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信用受到影响,公司的经营层面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公司商贸业务已基本停滞,仓储和加工业务也出现缩减,公司经营活动受到重要影响。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上述影响。

6、重大未决诉讼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存在诉讼仲裁案件涉及的诉争标的金额合计逾人民币30亿元,且不排除未来还存在其他诉讼事项的可能性。

如上述案件最终裁判结果对公司不利,公司可能面临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担保义务、履行回购义务等风险。同时,公司持有的股权、房产、土地等核心资产也因此被冻结,主要资产存在被拍卖的风险。

7、债务风险

2018年三季度以后,金融机构对公司的续贷、展期工作基本停止,导致公司还本付息压力陡增。同时,受公司土地房产被查封、债务逾期、银行账户被冻结、诉讼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信用受到影响,公司的经营层面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公司商贸业务已基本停滞,仓储和加工业务也出现缩减,公司经营活动受到重要影响,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持续为负,进一步加剧了公司的偿债压力。截至目前,公司已存在债务逾期的情形,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从而进一步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还会对其他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造成影响,不排除公司存在进一步债务违约并引发相关诉讼的风险。

8、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粤证调查通字19004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并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期限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9、公司已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2018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252,845.25万元,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417,940.45万元;对2019年1-6月的经营业绩进行的预计为:2019年1-6月净利润变动区间为-9,000万元至-6,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业绩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上述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若有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陈倩盈控制的信托计划所持股份存在的风险

截至2019年5月27日收盘,陈倩盈控制的信托计划持有欧浦智网股份24,243,867股,占欧浦智网股份总数的2.30%。根据信托协议约定,云南信托不排除后续会履行平仓程序。

11、中基投资所持股份存在的风险

中基投资持有公司500,855,93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4264%。中基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500,850,242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8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4258%;中基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500,855,934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4264%;中基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数量为4,385,173,048股,超过中基投资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截至2019年5月27日收盘,中基投资已触及平仓线的质押股份数为437,753,9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4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7.4012%。

中基投资目前仍在与债权方进行沟通,采取补充资金、提前归还融资款项、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展期等多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但不排除在协商过程中出现强制平仓的情形。

12、英顺管理所持股份存在的风险

英顺管理持有公司42,510,61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254%。英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42,491,12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54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235%;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42,510,61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254%。

截至2019年5月27日收盘,英顺管理已触及平仓线的质押股份数为42,491,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23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541%。

英顺管理目前仍在与债权方进行沟通,采取补充资金、提前归还融资款项、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展期等多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但不排除在协商过程中出现强制平仓的情形。

13、持股5%以上股东吕小奇所持股份存在的风险

股东吕小奇持有公司股份57,945,5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869%,其中通过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账户持有57,363,20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9950%。融资融券账户所持股份实际上是以担保品的形式向证券公司进行了抵押融资,截至2019年5月27日收盘,公司股价已触及吕小奇融资融券账户平仓线。

针对潜在的平仓风险,吕小奇仍在与证券公司进行沟通,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仓安排,但不排除后续存在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可能。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