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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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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19-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9-02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签署“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交易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该事项无需提交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认为,“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不具有排他性,本公司不会因该等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9年5月27日,公司与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大唐保理公司”)签署了“保理业务合作协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全部12名非关联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陈飞虎先生、王森先生及梁永磐先生就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本公司董事会(包括独立董事)认为:签署“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属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及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大唐保理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册资本约为2亿元(“人民币”,下同),其股权结构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0%,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主营业务为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于本公告日,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约53.09%的已发行股本;同时大唐保理公司是大唐集团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大唐保理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故签署“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交易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按照保理公司经营原则,大唐保理公司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火电、水电、风电、循环经济等领域投资建设的公司重点项目提供(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的保理业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安排应收账款保理和反向保理等业务。

年度上限的确定主要考虑未来12个月预计本公司应收应付账款总额约为400亿元,通过获得保理业务可满足本公司部分融资需求,保理业务期限较短以及大唐保理公司业务规模等因素。

2、大唐保理公司利用自身的金融专业优势,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保理产品设计和交易安排等经济咨询服务。

3、大唐保理公司将根据公司的需求,综合考虑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保理产品结构特点,给予本公司最优惠费率,综合费率将等于或优于国内其他商业保理公司,在确保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的同时,帮助公司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结构。

与大唐保理公司进行业务合作前,公司将向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联人士的国内其他商业保理公司获取相关交易及利率等条款,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定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比较,使得公司获得最优惠交易条款,以确保相关交易的综合费率等于或优于国内其他提供服务的商业保理公司,并力争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4、大唐保理公司与公司充分协商,在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规划范围内,选择适当的项目,设计并提供量身定做的保理业务方案。

5、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

6、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保理业务合作协议”项下的相关安排,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并可以充分利用大唐保理公司的资源及业务优势,高效、便捷地获得低成本融资,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与大唐保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不会因该等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