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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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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9-020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丰牧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5月21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5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卫东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禾丰牧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禾丰牧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禾丰牧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9-021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丰牧业”)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5月21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5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王仲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禾丰牧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禾丰牧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禾丰牧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9-022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丰牧业”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4,096.64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76,552,927股,发行价格10.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77,777,738.32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8,851,552.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926,185.57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18日全部到位,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亚验[2019]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与使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禾丰牧业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鉴于本次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249.92万元,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募投项目投入比例和各项目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4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累计投入总计金额为人民币14,096.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金额不包括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之前先行投入金额。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096.6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基于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096.6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096.6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鉴证结论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禾丰牧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19]26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会计师认为,禾丰牧业管理层编制的《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禾丰牧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禾丰牧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禾丰牧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9-023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禾丰牧业”)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76,552,927股,发行价格10.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77,777,738.32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8,851,552.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926,185.57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18日全部到位,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亚验[2019]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与使用。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096.64万元。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及支付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现金管理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发生。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禾丰牧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保荐机构同意禾丰牧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禾丰牧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9-024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禾丰牧业”)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76,552,927股,发行价格10.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77,777,738.32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8,851,552.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926,185.57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18日全部到位,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亚验[2019]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与使用。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096.64万元。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及支付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保证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将募集资金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月。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禾丰牧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同意禾丰牧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禾丰牧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