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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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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9-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19一034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48,525,800.93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该诉讼预计会对公司利润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涉及243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48,525,800.93元,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上述案件均由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基本情况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243名当事人

被告: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的诉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合计48,525,800.93元;

(2)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8年1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12号),证监会对公司、王国生、马滨岚、周联俊、黄巨芳、陈磊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披露的《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3)。

243名原告以公司应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分别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上述243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48,525,800.93元。截至目前,上述案件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开庭。

三、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该诉讼预计会对公司利润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会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19一035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贵州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24日、2019年5月27日、2019年5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3、由于公司股价发生较大波动,经自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基本正常,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公司存在因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24日、2019年5月27日、2019年5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控股股东的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控股股东及董监高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关于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存在以上市公司名义借款对公司造成的资金占用金额共计9201.24万元(不含利息),公司未履行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向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提供对外担保的金额为9230万元(不含利息)。控股股东目前尚未解决完成以上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

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为公司目前自查结果,公司将继续作进一步自查核实控股股东银河集团资金占用情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相关违规问题,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涉及诉讼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涉及243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48,525,800.93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4)。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目前存在的诉讼风险

经自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借款合同、担保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存在涉诉情况,若最终认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将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将积极与有关各债权方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努力申请免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已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4.1(五)条规定的情形,公司的股票于2019年5月24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3)。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相关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