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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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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26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4楼广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磊女士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戴同彬、徐文进、王炎、耿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监事顾宏武、廉永战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军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马新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0项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为325,000,000股。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1项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宇月、刘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27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

一、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一)公司前期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的“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TGG194983”产品已到期赎回,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公司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收益14.38万元,收益符合预期。

(二)公司前期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的“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TGG194984”产品已到期赎回,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公司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收益14.38万元,收益符合预期。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2019年5月29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TGG195496”,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二)2019年5月29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TGG195497”产品,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

四、风险分析及控制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品种,总体风险可控。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整体情况

公司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31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3月7日、2019年4月4日、2019年4月13日、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编号为临2018-039、2019-001、2019-005、2019-006、2019-008、2019-009、2019-020、2019-024、2019-025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金额共计为4.5亿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