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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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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
通知书的公告

2019-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6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4号),内容如下: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正式立案调查,并进行调查取证,请予以配合。”

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业绩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200)、2019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长园和鹰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投资者可查阅相关公告。公司指定披露网站和媒体为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网站及媒体发布或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7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2019年5月30日、2019年5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公司在披露《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中,显示截至2019年5月24日,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4.96%的股份。上述两家公司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格力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2019年5月30日、2019年5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公司未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自查,公司在披露《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中,显示截至2019年5月24日,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4.96%的股份。上述两家公司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格力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格力集团进行沟通,格力集团说明此次增持是基于对长园集团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市场价值的认可,增持资金均为自有资金。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格力集团未与长园集团其他股东达成一致行动协议。

经核实,格力集团此次增持股份为财务投资,截至目前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此次增持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正式立案调查,并进行调查取证。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五)公司目前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格力集团此次增持是基于对长园集团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市场价值的认可。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格力集团未与长园集团其他股东达成一致行动协议。

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8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增持情况

近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园集团”或“上市公司”)在披露《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中,显示截至2019年5月24日,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4.96%的股份。上述两家公司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格力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关于股东增持情况的说明

公司及时与股东就增持事项进行沟通,格力集团说明此次增持是基于对长园集团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市场价值的认可,增持资金均为自有资金。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格力集团未与长园集团其他股东达成一致行动协议。

经核实,格力集团此次增持股份为财务投资,截至目前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此次增持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持股情况,若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积极督促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