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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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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9-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19-040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2018年末总股本155,341,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068,3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5,341,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管理部

咨询地址: 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号

咨询联系人:管国华

咨询电话: 0760-23633926

传真电话:0760-23631625-85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