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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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7 证券简称:浪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四海大道东1号浪莎三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3楼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翁荣弟主持,会议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出席会议股东情况,会议表决、选举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翁荣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翁晓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金洲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翁晓菲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有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斌辉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克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陈筱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吴金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和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叔文、郭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选举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和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经出席会议人员签字的股东大会纪要。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9-012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在浪莎三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召集人翁荣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及拟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7名董事审议,现将会议选聘结果和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翁荣弟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翁晓锋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翁荣弟、李有星、何斌辉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翁荣弟为主任委员。

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李有星、何斌辉、翁晓锋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李有星为主任委员。

五、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赵克薇、何斌辉、金洲斌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赵克薇为主任委员。

六、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何斌辉、李有星、赵克薇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何斌辉为主任委员。

七、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新一届经营班子成员的议案》

1、会议同意聘任翁荣弟为公司总经理;

2、经新聘任公司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翁晓锋为公司副总经理,周宗琴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八、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马中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对以上第七、第八项审议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翁荣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翁晓锋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宗琴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马中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无异议。

以上选聘人员自2019年6月5日起,任职三年,其简历附后。

九、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浙商银行义乌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拓展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的融资渠道,会议同意浪莎内衣向浙商银行义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借款(包括银行承兑、信用证等信贷业务),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十、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浪莎内衣该笔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信用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2200万元人民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开展。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无异议。

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6月6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所网站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2019-014号。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5日

附件:公司选聘任人员简历

翁荣弟,男,1968年8月出生,浙江省义乌市人,高级经济师。金华市人大代表,2002年全国青年星火致富带头人,2007年浙商风云人物,上海东华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商学院客座教授。历任浙江金华银行监事,浪莎内衣公司、浪莎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翁晓锋,男、1982年11月出生,浙江义乌人,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毕业于英国Univsersity of Bedfordshire工商管理专业。2007年加入浪莎集团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翁关荣系父子关系。历任浙江蓝也薄膜有限公司、义乌市宏光针织有限公司、上海浪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天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义乌市人大代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金洲斌,男,1967年10月出生,浙江省义乌市人,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现任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义乌市蓝也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李有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经济法学教授、律师职称,2010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浙江大学法学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公司上市与并购研究室主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金融(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省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要从事公司、证券法和金融法学研究,荣获浙江省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称号。现任杭萧钢构(600477)、杰克股份(6003337)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何斌辉,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中级会计师、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9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招银国际资本(深圳)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 深圳招银协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先后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总部,项目经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副处长、投资银行总部资本市场部负责人、筹备小组成员、投行总部股票发行部总经理、股权融资总部执行总经理兼上海投行部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克薇,女,1973年4月出生,上海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12年4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从事财务管理工作近二十年,先后在省属大型商业外贸企业从事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在大型房地产建筑集团(总部)从事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财务分析等工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粮地产浙江公司财务总监助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周宗琴:女、1971年1月出生,四川宜宾人,高级会计师。曾先后担任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等职务。历任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公司财务负责人。

马中明:男、1966年2月出生,四川绵竹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工程师。2001年1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质。历任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9-013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在浪莎三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陈筱斐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含2019年5月27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并公告的职工代表监事龚群杰)。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3名监事审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陈筱斐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6月5日

附件:当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陈筱斐简历

陈筱斐,女,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大学毕业,大学文化。1997年加入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翁荣弟系夫妻关系。历任浪莎针织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9-014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200万元

● 本次担保特指:综合授信业务的信用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及担保累计逾期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经公司2019年6月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为拓展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内衣”)的融资渠道,会议同意浪莎内衣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借款(包括银行承兑、信用证等信贷业务),期限不超过36个月。该笔综合授信业务,由母公司-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由母公司-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浪莎内衣该笔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信用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2200万元人民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和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的信用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2200万元),为董事会审议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浪莎内衣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翁荣弟,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浙江省义乌市经济开发区四海大道东1号,主营业务范围:针织内衣、针织面料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2018年1至12月浪莎内衣完成营业收入38,758.72万元,实现净利润2,668.76万元;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68,232.14万元,净资产47,427.33万元,资产负债率30.49%。

(二)浪莎内衣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持有其股份100%。

三、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信用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2200万元)的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浪莎内衣在浙商银行义乌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母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2200万元), 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并有利于浪莎内衣经营业务开展。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信用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和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信用担保余额22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浙江浪莎内衣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浪莎内衣2018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