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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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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9-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7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公告编号:2019临035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文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00股,监事李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000股,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何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00股,副总经理付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上述四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73%。该等股份来源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刘文生先生本次拟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56%,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25%;李健先生本次拟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79%,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25%;何骥先生本次拟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58%,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25%;付勇先生本次拟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24%,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25%。上述四人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16%),减持价格按实施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确定,且刘文生先生、何骥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实施减持的减持价格(或复权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上述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 刘文生先生、李健先生、何骥先生、付勇先生承诺:“自国泰集团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国泰集团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刘文生先生、何骥先生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原各自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或复权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刘文生先生、李健先生、何骥先生、付勇先生承诺:“本人在担任国泰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集团股份总数的25.00%;如本人离职,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国泰集团股票。”

4、刘文生先生、李健先生、何骥先生、付勇先生承诺:“自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10月17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上市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若承诺方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则承诺方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承诺方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如上述承诺期满后依法发生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形,承诺方亦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刘文生先生、李健先生、何骥先生、付勇先生因自身资金使用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区间,刘文生先生、李健先生、何骥先生、付勇先生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77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36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泰集团”)于2019年4月10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公司正在筹划收购北京太格时代自动化系统设备有限公司69.83%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

2019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0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随即认真组织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于2019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和文件,对预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2019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29号)。

自本次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并正式确定本次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并与部分中介机构完成协议签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资产重组所涉及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及重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且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19年5月8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内容,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