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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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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68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黄红云先生的通知,获悉黄红云先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进行了股票质押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黄红云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586,487,2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8%;本次质押的99,944,5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7.04%,占公司总股本的1.87%。黄红云先生已累计质押502,804,5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5.73%,占公司总股本的9.42%。

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01,515,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上述股东合计已累计质押984,935,929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61.50%,占公司总股本的18.45%。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六月六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69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6月6日15:30分,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6月5日至6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5日15:00至2019年6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因其它重要公务无法到会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喻林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67名,代表股份 3,633,006,6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8.0375%。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股份1,506,045,6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2046%;通过网络投票股东57名,代表股份2,126,961,0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832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19,091,2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2.82377%;反对:1,713,914,03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7.17619%;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4%。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7,575,8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8.40598%;反对: 146,674,31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1.59371%;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员工持股计划之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41,059,33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3.42845%;反对:1,691,94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6.57151%;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4%。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9,543,9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3.13792%;反对: 124,706,2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6.86178%;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枳君律师、黄倩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