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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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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2019-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108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54)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5)。因工作人员,对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部分事项内容需要更正,具体如下:

一、《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概述”之“(二)房地产业”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之“(二)房地产业”

更正前:

1、公司2018年度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2、2018年末公司土地储备情况

3、公司2018年主要项目销售及结算情况

单位:平方米

4、公司主要房屋出租情况

更正后:

1、公司2018年度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2、2018年末公司土地储备情况

3、公司2018年主要项目销售及结算情况

单位:平方米

4、公司主要房屋出租情况

二、《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更正前: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更正后: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三、《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 公司治理”之“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更正前: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结构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方面:公司在业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独立从事生产经营,与控股股东不存在竞争及依赖关系。

2、人员方面:公司除总裁王德银先生、执行总裁方宇女士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副总裁邹朝辉先生在控股股东下属企业担任董事、监事外,其他高管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人事、工资管理体系。

3、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财务方面:2018年度,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情形。该等事项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公司未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机构方面: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

更正后: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虽然拥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中心,独立的财务体系和银行账户,独立运行、独立核算、独立纳税,并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但截至2018年末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因公司未能准确识别关联方,未能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财务方面未能完全保持独立。

除此之外,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等其他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结构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方面:公司在业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独立从事生产经营,与控股股东不存在竞争及依赖关系。

2、人员方面:公司除总裁王德银先生、执行总裁方宇女士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副总裁邹朝辉先生在控股股东下属企业担任董事、监事外,其他高管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人事、工资管理体系。

3、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机构方面: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会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敬请投资者查询。公司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116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9年6月1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9年5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90),并就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再次于2019年6月11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刊载了提示性公告。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2019年6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下午3:00至2019年6月17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方宇女士。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大会由副董事长方宇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22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860,446,37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014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1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860,241,47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009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1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04,9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051%。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4,211,41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0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006,51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9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04,9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051%。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注:上述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备战、尚斯佳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