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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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9-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603/C类003604)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法定代表人信息,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1、将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0.6%年费率调整为0.5%年费率。

2、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法定代表人信息。

二、《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三、《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四、《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在定期更新时根据《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五、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率的调整,自2019年6月19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规定,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另外,本基金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法定代表人信息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将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