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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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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2019-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金可投资的范围。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的基金列表详见附件一。

一、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2、附件一所列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的投资范围中均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各基金将遵循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的约定,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参与科创板股票的投资。

3、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科创板股票具有下列投资风险,敬请附件一所列基金的投资者注意: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若本公司成立的新基金或者新增其他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可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者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执行。

二、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A股其他板块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准更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

2、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板块股票更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3、流动性风险

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A股其他板块,整体板块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可能形成不利影响。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1日

附件一: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证券投资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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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不法分子

冒用公司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广大投资者:

近期发现社会上出现不法分子冒用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合称“公司”)名义开展商业活动进行诈骗的情况,对投资者权益及公司声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为此,公司发布如下声明:

1、公司官方网址为www.qhkyfund.com ,官方APP为“前海开源基金”,微信公众号为“前海开源基金”(微信号:qhkyfund),微信订阅号为“前海开源资讯通”(微信号:qhkyzxt),统一客服电话为4001-666-998,公司总部设于深圳,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渠道咨询有关情况。

2、投资者投资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应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在官方网站发布的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或临时公告中列明的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办理。除此之外公司从未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公司产品或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3、对任何非法冒充我公司或子公司名义开展商业诈骗活动的机构或人员,公司保留对其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辨别,提高警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投资者如发现有冒用公司名义的不法行为,可立即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提示。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