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6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收到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9-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编号:临2019-034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收到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19]65号),现公司将决定书全文代为公告如下:

“关于对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18年10月20日,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化科技或公司)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披露你公司或你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在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以自有资金实施增持计划。2019年4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在增持实施期的6个月内,你公司及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累计增持金额2508.33万元,与此前有关6个月内增持股份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承诺不相符。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