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9-69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26日一2019年6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15:00至2019年6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兼总裁孙鲲鹏先生主持。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3人,代表股份309,198,6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23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49,625,2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44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59,573,3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8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4人,代表股份71,929,5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9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9,356,2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6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12,573,3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30%。
(二)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各项提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7,285,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72%;反对11,877,6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414%;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016,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381%;反对11,877,6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129%;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9%。
表决结果为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297,267,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13%;反对11,694,6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823%;弃权2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99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31%;反对11,694,6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585%;弃权2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84%。
表决结果为通过。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
同意297,269,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18%;反对11,711,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878%;弃权2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000,0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50%;反对11,711,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824%;弃权2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5%。
表决结果为通过。
2.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
同意297,269,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18%;反对11,779,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098%;弃权1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000,0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50%;反对11,779,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770%;弃权1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297,269,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18%;反对11,779,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098%;弃权1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000,0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50%;反对11,779,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770%;弃权1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297,269,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18%;反对11,779,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098%;弃权1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000,0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50%;反对11,779,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770%;弃权1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6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297,273,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33%;反对11,775,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083%;弃权1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004,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216%;反对11,775,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704%;弃权1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7限售期
表决结果:
同意297,273,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33%;反对11,730,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939%;弃权19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004,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216%;反对11,730,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087%;弃权19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7%。
表决结果为通过。
2.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297,291,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91%;反对11,712,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881%;弃权19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022,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466%;反对11,712,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837%;弃权19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7%。
表决结果为通过。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297,291,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91%;反对11,712,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881%;弃权19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022,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466%;反对11,712,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837%;弃权19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7%。
表决结果为通过。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297,269,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18%;反对11,774,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079%;弃权1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000,0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50%;反对11,774,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689%;弃权1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7,273,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33%;反对11,782,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107%;弃权14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004,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216%;反对11,782,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807%;弃权14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77%。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7,273,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33%;反对11,690,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809%;弃权234,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004,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216%;反对11,690,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529%;弃权234,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56%。
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7,392,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816%;反对11,578,0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445%;弃权228,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123,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5862%;反对11,578,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0963%;弃权228,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75%。
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7,291,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91%;反对11,678,4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770%;弃权228,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022,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466%;反对11,678,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359%;弃权228,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75%。
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7,291,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91%;反对11,636,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633%;弃权2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022,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466%;反对11,636,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772%;弃权2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62%。
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7,291,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91%;反对11,668,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737%;弃权2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022,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466%;反对11,668,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217%;弃权2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17%。
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关于新任董事2019年目标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7,495,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51%;反对11,430,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968%;弃权2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226,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302%;反对11,430,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911%;弃权2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87%。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审议《关于为华阴市双华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7,414,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890%;反对11,464,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077%;弃权319,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145,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177%;反对11,464,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380%;弃权319,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43%。
表决结果为通过。
11、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目标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7,495,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51%;反对11,430,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968%;弃权2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226,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302%;反对11,430,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911%;弃权2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87%。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魏栋梁律师、王阳光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