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6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9-32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6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沈毅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4人,阎秉哲董事、池冶董事、张巍董事、叶正华董事、钱祖明董事、张伏波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孙英监事、胡春华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鑫出席了会议,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王蕾、徐静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9一33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控股、合营联营企业。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2019年度内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担保计划为437,861.7万元。(详见公司临2019一25、32号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批准了本次担保,担保事项在上述综合额度内,具体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拟向南京银行静安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泓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向重庆鑫源动力制造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全资子公司慈溪宝利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驰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敞口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

(5)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宝利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芜湖宝利盛”)拟向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昕及芜湖宝利盛另一股东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6)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宝利丰”)拟向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5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南京宝利丰另一股东中裕达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7)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宝利丰”)拟向徽商银行合肥和平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7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昕及合肥宝利丰另一股东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8)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宝利丰拟向交通银行合肥南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5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昕及合肥宝利丰另一股东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9)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宝利丰拟向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昕及另一方股东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0)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华宝”)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潘强、潘晓华及沈阳华宝另一股东沈阳鹏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1)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华宝拟向招商银行沈阳北陵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潘强、潘晓华、盘锦路路通实业有限公司及沈阳华宝另一股东沈阳鹏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2)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华宝拟向广发银行沈阳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潘强、潘晓华及沈阳华宝另一股东沈阳鹏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3)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华宝拟向盛京银行沈阳万泉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潘强、潘晓华及沈阳华宝另一股东沈阳鹏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4)公司控股子公司蚌埠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蚌埠宝利丰”)拟向徽商银行合肥和平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昕及蚌埠宝利丰另一股东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5)公司控股子公司蚌埠宝利丰拟向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昕及蚌埠宝利丰另一股东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6)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宜兴宝利丰”)拟向兴业银行上海杨浦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宜兴宝利丰另一股东宜兴菁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7)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宝利丰拟向兴业银行上海杨浦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宜兴宝利丰另一股东宜兴菁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8)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宝利丰拟向农商银行宜兴环科园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2500万元,期限贰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宜兴宝利丰另一股东宜兴菁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9)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市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东阳宝利丰”)拟向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东阳横店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期限半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东阳宝利丰另一股东东阳市友成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0)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宝利丰拟向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东阳横店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期限半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东阳宝利丰另一股东东阳市友成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授权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总裁批准了上述担保事项,该等担保事项在已经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担保额度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共涉及被担保方11家,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控股及合营联营企业。有关被担保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以银行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控股及合营联营企业,因业务发展,需申请融资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3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0,677.23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137,254.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07%;为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为83,422.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6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为0元。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

附件: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