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7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9-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版)

本次评估所选用的价值类型为可回收价值,可回收价值等于委托评估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的孰高者。

由于杭州车猫公司目前业务处于转型期,原经营的二手车认证服务已暂停、二手车鉴定评估、网贷、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以维护原有老业务为主,暂停开展新业务,未来生产经营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故无法单独对公司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难以采用收益法测算其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

由于杭州车猫公司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故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杭州车猫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由于杭州车猫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的整体股权与处置单项资产相比,过户手续更为便捷,基本不涉及交易费用,故本次评估未考虑处置费用。

B、关键的具体假设

● 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 以被评估单位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即被评估单位的所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 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家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策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家货币金融政策保持现行状态,不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波动;国家税收保持现行规定,税种及税率无较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 以被评估单位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被评估单位主要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被评估单位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由于杭州车猫公司2018年度业绩未达预期,考虑行业竞争的不确定性以及有可能带来的风险因素,浙富毅铭公司对其投资可能存在减值迹象,进而导致公司期末持有的对浙富毅铭公司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减值迹象。公司于报告期末对此项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9〕231号)的评估报告,杭州车猫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4,038,841.65 元。浙富毅铭公司按照对杭州车猫公司18.74%的持股比例测算,享有杭州车猫公司净资产份额为75.69万元,存在减值迹象,考虑减值影响后浙富毅铭公司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00.91万元。浙富控股公司按照对浙富毅铭公司47.76%的持股比例测算,享有浙富毅铭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为95.95万元,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818.37万元。

4. 公司年审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1)核查程序

A、取得杭州车猫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及工商资料,了解杭州车猫公司的经营情况;

B、获取管理层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分析其采用方式的恰当性,并检查复核计算其准确性;

C、利用外部评估专家的工作,评估其估值方法的适当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期对持有浙富毅铭公司股权计提减值准备合理。

问题十、2018年度,你公司发生利息支出8,785.12万元,同比增加73.94%。请结合负债结构变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利息支出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现有负债水平与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是否匹配,并说明公司对自身短期偿债风险、能力的评估情况,以及针对短期偿债风险的应对措施。

回复:

1.公司利息支出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1)公司2018年度的利息支出总额8,917.08万元(包括费用化和资本化利息支出)较2017年度利息支出总额6,548.04万元增加2,369.04万元,同比增加36.18%;其中费用化和资本化利息支出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2018年度的债务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3)2018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有:

A、如上所述,2018年度浙富科技公司的“浙富西溪堂商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的利息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进行费用化。2018年度资本化利息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365.41万元,其中浙富西溪堂商务中心建设项目的资本化利息支出下降1,059.58万元。

B、2018年度因平均融资金额和借款利率上升,导致2018年度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营运资金和现有负债水平匹配分析,及短期偿债能力和短期偿债风险的应对措施

(1)公司主营核电设备、大中型水轮发电机组及机电设备总成套,设备根据电站建设进度分批交货,合同履行期限和回款信用期限较长,营运资金需求较大;公司2018年度期末借款总额较期初有所减少,加权平均借款较上年增加,主要是由于浙富西溪堂商务中心房产在实现部分转让之前,报告年度中因短期资金需求而进行短期借款所致;负债的变化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

(2)公司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A、公司短期借款到期时间分布比较均匀,不存在集中到期的情况,从而降低了还款的压力;

B、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营业收入稳定,同时销售回款整体良好,公司营运资金充足;

C、公司注重长短期负债结构管理,考虑未来的短期偿还风险,2019年度继续开展中长期借款,优化负债结构,降低公司短期偿债风险;

D、公司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对浙富西溪堂商务中心的房产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出售,减少暂时闲置资产的资金占压;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可以积极改善公司现金流;

E、公司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公司的授信规模稳定;

F、同时,公司还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偿债能力,如: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缩短回款期限;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加强资金预算及分析,提前安排落实资金需求等。

问题十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04亿元。请对照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自查并说明相关关联交易发生的时间、内容及是否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1. 购销商品、租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明细

2.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1)关于Rainpower Holding AS及杭州睿博水电科技有限公司

Rainpower Holding AS系公司参股32%的联营企业,杭州睿博水电科技有限公司系Rainpower Holding AS的子公司,两者均为非关联法人,因此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无需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江西龙头山航电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3月,公司与江西龙头山航电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龙头山公司”)签署了《江西龙头山水电站枢纽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机电设备采购合同》,公司向江西龙头山公司提供8台套单机容量30MW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电站附属机电设备,总金额为65,680万元人民币。

2016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城天富能源有限公司向江西龙头山公司增资21,480万元,持有股权19.25%;同时公司委派公司副总裁余永清先生担任江西龙头山公司董事,因此,江西龙头山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但公司在后期履行上述65,680万元人民币设备采购合同时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关于浙江格睿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格睿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11%的公司,为公司非关联法人,因此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房屋租赁业务无需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十二、报告期内,你公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34万元。请补充披露上述投资的具体明细、资金来源、投资时点、投资金额、是否风险投资或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否建立相应内控制度、是否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1.远期结汇业务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的谨慎预测,使用自有资金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汇合约进行远期结汇业务。前述远期外汇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3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汇业务均有正常的经营业务。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远期结售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订《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4.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年度外汇远期结售汇金额在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无需审议及信息披露。

问题十三、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无其他事项。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