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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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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版)

2018年4月后,广东、福建两省地方补贴政策才陆续出台,东莞中汽宏远销售政策也随之明朗,并正式开始批量接单。根据行业惯例及东莞市蓝天计划实施方案,东莞市各村镇公交公司年度购车计划在8-9月份陆续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并实施招标,2018年10月起,公司根据公开招投标结果安排生产并陆续向东莞市下属县区交付纯电动公交车,东莞中汽宏远新能源汽车销售呈大幅增长,包含应收补贴款在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幅明显,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入增幅有所下降。同时,为生产相应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购买产品及支付劳务等支出保持稳定增长,导致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相应增加。东莞中汽宏远从2018年8月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实现营业总收入199,169.21万元,本期形成货款均处于信用期内,但8-12月东莞中汽宏远及相关新能源汽车制造业务经营性现金净流出-99,654.61万元,导致公司2018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大幅增加。

公司业务升级转型后,实物销售收入大于劳务收入,期末存货的增减变动较频繁,因而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有变动。2018年第1季度、第2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3亿元、-1.07亿元,主要是季度末存货分别比季度初增加1.36亿元、1.27亿元所影响,原因为子公司兆华供应链、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为后续经营备货;而第4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1亿元,主要是受前述的东莞中汽宏远从2018年8月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和其第4季度新能源汽车制造业务销售收入和经营性现金净流出增加影响。

问询函第6项:报告期内,你公司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付往来款项的发生额分别为3.93亿元、2.48亿元;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到/支付下属子公司TT融资、信用证融资及融资租赁款发生额分别为6.76亿元、4.59亿元。请你公司结合主营业务的开展情况,补充说明上述现金流的形成原因和具体内容,是否具备真实的交易背景。

回复:

2018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内分子公司共计173户,分、子公司数量较多,对外业务发生的款项往来汇总金额较大。

一、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形成的具体内容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往来款项发生额较大的有: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兆华供应链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兆华投资按基准利率拆借的短期资金占用8,000.00万元,2018年内已全额偿还并支付相应利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金润保理支付客户保理款大于收到受让保理款按现金流“净额法”列示的差额6,285.77万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东莞中汽宏远收到天津市宏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往来款4,887.00万元,收到并购前上海竑林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往来款680.56万元,福建久捷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到南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往来款910万元等。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支付往来款发生额较大的有: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兆华供应链偿还公司第二大股东兆华投资短期资金拆借款8,000.00万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东莞中汽宏远偿还原股东深圳市康美特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支持9,750.00万元。

经核实,公司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流往来均具备真实的交易背景。

二、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形成的具体内容

公司收到/支付下属子公司TT融资、信用证融资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兆华供应链向国际市场采购沥青业务所致。

兆华供应链沥青采购主要包括国内及国外两部分:国内主要向以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以及大型地方石油炼化企业进行采购;国外主要通过签署CIF或CFR,即到岸价或成本加运费价格,向以韩国SK为主的海外石油炼化企业采购。国际贸易具体支付路径为:嘉华创富向韩国SK、GS、HINHIN等供货商采购时,采用30-90天的国际信用证方式;当货到国内港口后(从开出信用证到到货大概15天左右),兆华供应链下属子公司北京中物振华公司向银行申请90天TT融资(TT融资为银行的产品名称,实际为银行押汇融资业务)将货款支付给嘉华创富,嘉华创富用于支付到期信用证。境外采购主要通过信用证结算因此TT融资、信用证报告期内现金流发生额较大。

2018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兆华供应链新增1000只沥青集装箱均采用融资租赁直租方式购买,租赁期三年。融资设备为22K1型框架方圆罐式沥青集装箱,用于承载沥青。2018年当年支付融资租赁款4,773.33万元。

经核实,公司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流往来均具备真实的交易背景。

问询函第7项:你公司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2018年末,你公司因处置子公司股权形成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2,879.34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和具体内容,是否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以及期后回收情况。

回复:

2015年为拓展冷链物流业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龙岩市龙洲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龙洲物流”)与林勇彬共同投资设立龙岩市佳沁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沁食品”)以开拓冷冻肉物流项目。根据投资协议约定龙岩龙洲物流出资255.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00%。经营期间,根据佳沁食品生产经营的需要,龙岩龙洲物流作为控股股东,对佳沁食品提供财务资助。

经营期间,因佳沁食品亏损,且公司预计短期扭亏困难,公司根据自身战略调整的要求,决定退出佳沁食品。2018年2月,龙岩龙洲物流将持有的51%股权转让给林勇彬指定第三方倪新。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佳沁食品股权转让前尚未归还的欠款分期进行偿还,并由林勇彬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林勇彬、倪新持有佳沁食品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于受“非洲猪瘟”影响,2018年度,其未能如期归还前述往来欠款;截止2018年12月末,佳沁食品欠龙岩龙洲物流往来款2,879.34万元,其中,欠款本金2,582.48万元,逾期资金占用费296.86万元;年后至目前尚未能实现回款;后续公司将采取包括起诉等法律手段(如需)加强对该应收款的催收。

综上,目前佳沁食品、林勇彬、倪新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不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该往来款为龙岩龙洲物流控股佳沁食品时产生,公司在处置佳沁食品股权后,原往来款转变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问询函第8项: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费用发生额0.9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396.40%。2016-2018年度,你公司研发投入呈快速增长趋势,其中以沥青集装箱和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增长较为显著。请你公司分项目列示研发资金的具体用途,并结合行业背景、业务发展情况,分析说明相关研发成果和经济效益的可实现性。

回复:

一、沥青集装箱相关研发说明

沥青的物理特性导致沥青在仓储、运输、装卸、计量、损耗等物流环节始终需要保持在高温状态或反复升降温,导致沥青在长距离运输过程中的品质、损耗、能耗、成本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沥青的下游需求主要是道路需求,《“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指出,2020年全国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500万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15万公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99%。在此基础上,2020年我国将实现贫困地区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基本贯通,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安全水平,到2020年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未来一个时期,交通部门将加快落实“十三五”规划内的项目,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未来数年仍然是国内公路集中建设、扩大规模的重要年份,更是加快成网、优化结构的关键时期。公路投资建设将继续保持一定的规模和速度。兆华供应链的沥青集装箱物流模式,通过“门到门、一站式”沥青物流理念,从沥青物流模式角度出发,以多式联运为突破口,打通沥青炼厂与最终使用地之间的物流壁垒,整体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2018年公司沥青集装箱研发项目及具体情况如下:

兆华供应链涉及的集装箱研发项目均为对多项集装箱技术改进,公司并购兆华供应链后,兆华供应链2017-2018年投入的研发支出,除很少一部分资本化外,均在研发完成后费用化,费用化金额分别为1,920.00万元和3,727.87万元,而2017年、2018年度分别实现了净利润11,693.04万元和12,141.97万元,该相关研发,能够有效加强管理,有效降低综合能耗,达到降低成生产成本,提高利润水平的预期。

二、新能源汽车相关研发说明

公司新能源汽车相关研发均为东莞中汽宏远研发费用支出。东莞中汽宏远面对新能源国家补贴政策退坡、新能源汽车电动系统成本快速下降等格局,积极致力于技术研发与创新,已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形成较为完善的“宏远牌”新能源客车系列车型。2017年9月,东莞中汽宏远纯电动客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广东省科技厅认定为2017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7年12月,东莞中汽宏远被广东省科技厅等四部门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5月,东莞中汽宏远被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五部门确认为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018年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及具体情况如下:

从市场的反馈来看,东莞中汽宏远2018年底生产的“宏远牌”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交付给东莞市各村镇公交公司后,目前车辆运营情况良好,性能稳定,公司对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的研发能够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