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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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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2019-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4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5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灵康”)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签订了相关协议,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受托人: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津

注册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A座)18-19层C、D区

注册资本:50.00亿元

经营范围: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

二、合同主要内容

1、信托计划名称:中建投信托.安泉454号(中南新悦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同意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或经受托人认可的财产权利委托给受托人设立本信托计划,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财产用于向交易对手发放信托贷款,贷款资金用于标的的项目开发建设及置换用款项目前序贷款。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的管理运作,实现信托财产的稳定增值,并以此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按信托文件的约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3、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拟发行的信托资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具体金额以信托计划成立日和开放日实际(合计)募集金额为准。

4、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9,600万元

5、起始日:2019年7月4日

6、到期日:2020年6月4日

7、资金来源:投资人自有资金

8、预期年化收益:7.90%

9、风险揭示:本信托计划面临的主要风险:政策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抵押物/质物变现风险、分期发行导致的收益分配风险、提前终止和延期的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税负风险、合规风险、其他风险、项目开工和经营风险、不动产物权登记风险、同意抵押物解除抵押或销(预)售的风险、信托文件披露的抵押物未全部办理抵押或发生调整的风险、在建工程抵押风险、销售回款资金监管风险、其他特别风险等。

10、关联关系:海南灵康与中建投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与相关银行、券商、信托等保持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过去十二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72,200万元(包含到期赎回滚动使用资金);已到期且赎回42,600万元;仍持有29,600万元理财产品未到期(含本次交易)。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