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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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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9-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5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19年7月12日,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通知书》([2019]辽01破申14-1号)。《通知书》称,沈阳美庭线缆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庭线缆”)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为由,向法院申请公司进行重整。

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债权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的情况

2019年7月12日,公司收到法院《通知书》([2019]辽01破申14-1号)。《通知书》称,美庭线缆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为由,向法院申请公司进行重整。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沈阳美庭线缆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超

住所地:沈阳市于洪区杨士乡甘官村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线、电缆、五金机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及监控的化学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请人对公司债权情况

美庭线缆作为公司供应商之一,自2007年以来开始同公司合作。根据美庭线缆与公司签署的一系列《采购合同》,美庭线缆主要向公司销售柔性电缆、普通电缆、定制的线束电缆等产品。2018年以来,公司未能根据合同约定如期向美庭线缆支付相关货款。根据美庭线缆催收函,截至2019年5月20日,公司尚欠美庭线缆合同款项人民币4,414,407.30元。

(三)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美庭线缆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重整申请的相关进展情况。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重整申请对公司及债权人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公司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三、公司董事会对于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申请债务人进行重整。

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为目标。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公司最终的重整方案将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风险警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目前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通知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5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情况

2019年7月12日,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的《告知书》。《告知书》称,沈机集团已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通知书》([2019]辽01破申15-1号),其债权人沈阳金利剑润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以沈机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为由,向法院申请沈机集团重整。

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债权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沈机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沈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0,671,7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91%。如果债权人对沈机集团的重整申请被法院受理,沈机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告知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5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

2.预告的业绩:亏损

业绩预告情况表

3.预计的期末净资产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随着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及汽车、消费电子等诸多重点下游行业景气度显著下降,机床市场开始新一轮下滑走势,情势进一步恶化。机床行业企业竞争异常激烈,经营资金紧张,部分企业的持续经营受到重大挑战。除受外部市场环境不利影响外,公司持续面临资金紧张、生产投入严重不足的局面,大量机床订单延期交付。与此同时,因交货延迟,代理商及潜在直接客户的新合同签订意愿严重不足,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规模受到严重影响,下滑幅度较大。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净资产为负,根据上市规则,如果2019年年报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2019年7月12日,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通知书》([2019]辽01破申14-1号)。《通知书》称,沈阳美庭线缆销售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为由,向法院申请公司进行重整。

目前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