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23次普通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9-04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23次普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3次普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绍勇召集,于2019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副董事长李养民,董事唐兵,独立董事林万里、李若山、马蔚华、邵瑞庆、蔡洪平,职工董事袁骏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东方航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展增值电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航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2019年8月30日-2020年8月29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原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2019年8月30日-2020年8月29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就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并授权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择机发布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9-04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27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27次会议,经监事会主席席晟召集,于2019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席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席晟,监事高峰、栗锦德出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了会议议案,经一致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同意《关于提请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会议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2019年8月30日-2020年8月29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同意《关于提请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有关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原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2019年8月30日-2020年8月29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9-05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29日星期四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29日上午9:30
召开地点:上海虹桥绿地铂骊酒店(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1588弄200号) ,参会交通路线图请见附件3)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对A股类别股东大会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未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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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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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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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23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和H股事宜相关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1-2;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2;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1;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1-2;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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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的股票代码为00670,股票简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29日。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传真登记:凡是拟出席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须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19年8月8日9点至16点以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会议回执详见附件2)。传真:021-6268 6116。
2.信件登记:凡是拟出席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须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19年8月2日至8月8日以信件方式送达本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会议回执详见附件2)。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三路36号东航之家北区A2栋5楼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1100(来信请署明详细地址,以便本公司回复)。
3.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三路36号东航之家北区A2栋5楼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22330929/22330930。
3.联系传真:021-62686116。
4.其他事项: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2日
附件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附件3:参会交通路线图
附件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备注1)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该大会委托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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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委托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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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本授权委托书自制及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备注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备注4):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备注5):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备注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备注:
1.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全名。
2.请在您认为合适的栏(“赞成”、“弃权”或“反对”)内填上“√”(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股份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股份数)。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3.请用正楷填上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之股东全名。
4.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5.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
6.本授权委托书请股东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__ ____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 ________,出席贵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在上海虹桥绿地铂骊酒店举行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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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__ ____________
备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附件3:参会交通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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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地址:
上海虹桥绿地铂骊酒店一楼会议室,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1588弄200号(入口位于会卓路),酒店电话:86-21-39796888。
地铁路线:
可乘坐地铁2号线至徐泾东站下车,从会卓路进入会场,步行约15分钟抵达。行车距离:
从国家会展中心到会场,驾车距离2.6公里(约6分钟);从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到会场,驾车距离3.8公里(约7分钟);从市中心到会场,驾车距离20.0公里(约37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