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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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9-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7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7月16日

●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丰山;股票代码:603810;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5%

●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 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7月15日停牌1天,2019年7月16日复牌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丰山集团”变更为“ST丰山”;

(二)股票代码仍为“603810”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7月16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接到园区集中供热公司盐城市凌云海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公司”)对其蒸汽管网全线进行安全检修通知,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对原药合成车间进行临时停产。截至本公告日,园区内企业均处于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中,暂未有化工合成类企业复产;根据最新沟通情况,预计供热公司不能在7月18日及之前恢复供热,公司原药合成车间仍将处于停产状态,复产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本次临时停产的原药合成车间主要生产氟乐灵、烟嘧磺隆、精喹禾灵、毒死蜱四种原药产品,上述原药产品2018年度实现收入占当年合并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58.68%。上述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3.4.1条 第(二)款“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13.4.1 和第 13.4.2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7月15日停牌1天,7月16日起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检修升级的相关工作,但复产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董事会将加快推动复产工作,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推动供热公司尽快恢复供热,待公司相关原药生产车间恢复生产、稳定运行,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吴汉存、孙江莉

(二)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

(三)咨询电话:0515-83378869

(四)传真:0515-83378869

(五)电子信箱:fszq@fengshangroup.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