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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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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2019-042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1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低耗能低排放商用车柴油机建设项目”、“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及“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779.46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支付上述募投项目尾款,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临2019-044”。

二、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利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利动力”)。吸收合并完成后,天利动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业务等由公司依法承继。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临2019-045”。

三、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临2019-046”。

四、备查文件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2019-043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1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低耗能低排放商用车柴油机建设项目”、“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及“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此,我们同意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天利动力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2019-044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为:低耗能低排放商用车柴油机建设项目、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及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上述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779.46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9 年7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低耗能低排放商用车柴油机建设项目”、“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及“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779.46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1月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35.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68,284.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720.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6,563.5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5]01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年2月12日,公司和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全椒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全椒县支行、中国银行全椒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全椒支行、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兴业银行滁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目前,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等签订的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2013年11月12日披露的《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拟分别用于:低耗能低排放商用车柴油机建设项目27,675万元、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22,609万元、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2,000万元。

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没有达到预期金额,为不影响其它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按实际调整为10,279.58万元,并一次性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普通银行账户,永久性作为流动资金使用。

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2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对原募投项目“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预计剩余的17,041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用于投资“国六系列发动机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及“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二期)项目”。变更后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节余及存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低耗能低排放商用车柴油机建设项目”、“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及“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截止目前,上述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有关募集资金节余及存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止2019 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 年6月30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账户余额为4,779.46万元,系尚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质保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以及项目节余资金合计金额,其中尚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质保金为1,833.92万元,由于部分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目前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市场和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低耗能低排放商用车柴油机建设目”、“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及“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779.46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除与“国六系列发动机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二期)项目”共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外,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于2019 年7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决定,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低耗能低排放商用车柴油机建设项目”、“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及“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低耗能低排放商用车柴油机建设项目”、“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及“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此,我们同意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全柴动力拟将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低耗能低排放商用车柴油机建设目”、“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及“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全柴动力综合考虑了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全柴动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全柴动力独立董事意见书;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2019-045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利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利动力”)。吸收合并完成后,天利动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业务等由公司依法承继。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

1、公司名称: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 谢力

3、注册资本: 36,875.5万元

4、注册地址:安徽省全椒县襄河镇吴敬梓路788号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成立日期: 1998年11月24日

7、经营范围: 内燃机、农业装备、工程机械、环保机械、生物工程机械、发电机组、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塑料管材、管件、塑料原辅材料及其零配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节水农业工程、管道安装、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2,811.14万元,净资产为196,762.09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26,803.20万元,净利润为5,735.97万元。

截止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68,129.31万元,净资产为199,548.27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101,412.99万元,净利润为2,807.19万元。

(二)被合并方

1、公司名称: 安徽天利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 丁维利

3、注册资本: 18,300万元

4、注册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成立日期: 2006年12月12日

7、经营范围: 柴油机、工程机械、发电机组、拖拉机、农用机械及其配件生产、销售、研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利用自有资金对实业、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5,223.44万元,净资产为20,415.20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51,756.80万元,净利润为505.62万元。

截止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1,584.53万元,净资产为20,969.41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21,166.10万元,净利润为546.03万元。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吸收合并的方式: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就收购武汉全柴动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全柴”,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天利动力的股权事宜形成决议,公司按原始成本价格每股1.08元收购武汉全柴持有的天利动力100万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天利动力100%股权。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天利动力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天利动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

3、本次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4、吸收合并的范围:合并完成后,天利动力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5、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6、合并双方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和工商登记注销等手续。

7、合并双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天利动力与公司本部在零部件采购、生产组织管理、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一致,对天利动力进行吸收合并,能够理顺各管理系统流程,有效节约管理成本,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天利动力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的资产转移、工商变更登记等。本授权有效期至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18 证券简称:全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9-046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3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31日

至2019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审议情况,请参见2019年7月16日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全柴动力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柴动力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9年7月25日至3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3:00一5:00)。异地股东信函、传真以2019年7月30日下午5:00(含当日)前收到为准。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时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徐明余、姚伟

联系电话:0550-5038369、5038289

传真:0550-5011156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