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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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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2019-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2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刘军先生、刘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潘鲁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实际控制人刘军先生、刘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潘鲁敏先生计划在减持期间(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10月18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

2019年7月15日,公司收到刘军先生、刘翔先生及潘鲁敏先生出具的《告知函》,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军先生、刘翔先生及潘鲁敏先生未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2019年5月16日,刘翔先生、刘军先生与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汇基石”)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领汇基石转让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736,238股、9,919,032股。同日,潘鲁敏先生与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驰基石”)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领驰基石转让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41,271股。详见2019年5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上述协议转让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2019年7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刘军先生、刘翔先生及潘鲁敏先生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已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因此决定提前终止本次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三、其他说明

1、刘军先生、刘翔先生及潘鲁敏先生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的行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刘军先生、刘翔先生、潘鲁敏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