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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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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19-068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7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文泽北路24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

开。公司董事长郑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林云青、李志杰、娄杭、倪一帆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邵亮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通过表决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劳正中、曹丽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