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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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9-56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15:00至2019年7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公司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徐晓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

名,代表股份140,595,1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91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名,代表股份 52,079,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6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法律见证。

二、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魏海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192,651,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37%。

表决结果:魏海军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屈大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192,651,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37%。

表决结果:屈大勇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朱会君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192,651,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37%。

表决结果:朱会君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曹青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192,651,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37%。

表决结果:曹青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刘思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192,651,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37%。

表决结果:刘思军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张尧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192,651,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37%。

表决结果:张尧志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梁杰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192,651,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37%。

表决结果:梁杰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姚海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192,651,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37%。

表决结果:姚海鑫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赵希男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192,651,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37%。

表决结果:赵希男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3.《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刘艳军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192,651,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37%。

表决结果:刘艳军先生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3.02 选举仇晓润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192,651,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37%。

表决结果:仇晓润女士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4.《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192,651,98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84%,22,400股反对,0股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12,000,000股,反对22,400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3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侯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

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6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9-57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一致推举魏海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同意选举魏海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此项议案。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魏海军先生、屈大勇先生、朱会君女士、刘思军先生、赵希男

先生,魏海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姚海鑫先生、梁杰女士、张尧志先生,姚海鑫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梁杰女士、姚海鑫先生、曹青女士,梁杰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赵希男先生、姚海鑫先生、魏海军先生,赵希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同意聘任屈大勇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同意聘任朱会君女士为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同意聘任杨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同意聘任王毅先生、朱旻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

七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对上述3-6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在2019年7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同意聘任刘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当选人员(董事长、总裁、副总裁、总会计师、董事会秘

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6日

附:当选人员个人简历

魏海军,男,1964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主任,沈阳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党组书记,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屈大勇,男,1968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钟表眼镜商场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国际名品商场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兼沈阳中兴新一城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裁;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会君,女,1961年6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财务部部长、总裁助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总会计师。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军,男,196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沈阳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4-23837309;传真:024-23408889;

电子邮箱:zxstock@vip.sina.com

王毅,男,1967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助理政工师。曾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总经理、运动休闲服饰商场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人事部部长,抚顺中兴时代广场商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东乡族自治县盛东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旻,男,196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沈阳市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处长;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丹,女,1980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科长、证券部部长助理;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4-23838888-3703;传真:024-23408889;

电子邮箱:zxstock@vip.sina.com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9-58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与会监事一致推举刘艳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同意选举刘艳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7月26日

附:个人简历

刘艳军,男,198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其本人持有公司2,9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