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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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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9-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ST地矿 公告编号:2019-047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27号)。现将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公司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

2018年4月24日,你公司未经董事会决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5月2日,你公司未经股东大会批准即聘用年报审计机构,且在2018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2018年5月14日召开股东大会时未披露相关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五十一条和《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査办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你公司应引以为戒,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水平。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公司说明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公司将积极按照上述决定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将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