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7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9-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102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2号)核准,于2017年5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指派保荐代表人高立金先生、梁炜先生具体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德证券需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该次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即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18日、2019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根据发行需要,聘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简介附后)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与华创证券签署了《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德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创证券承接,中德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华创证券已指派黄夙煌先生、王立柱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德证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

附件:

一、华创证券简介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是一家快速成长壮大的全国性综合金融服务机构,是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单位,中国证监会首批互联网证券试点券商。华创证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投融资服务和财富管理为核心,以IT自主、产品自主为抓手,努力创新金融工具、开展综合金融服务。业务包含保荐承销、并购重组、证券金融研究、资产管理、证券经纪、自营投资、新三板挂牌及做市、资产证券化、私募股权及债权投融资、私募基金综合服务等。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黄夙煌先生:现任华创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具有多年投行从业经验,曾先后负责或参与了城地股份(603887)、中航光电(002179)等IPO及再融资项目。

王立柱先生:现任华创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曾先后负责或参与了健帆生物(300529)、天邦股份(002124)、深天马(000050)、万泽股份(000534)等IPO及再融资项目;深天马(000050)、 万泽股份(000534)重大资产重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