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7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新日恒力 公告编号:2019-049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7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高小平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薛全伟、张月鹏,独立董事吉剑青、张文彬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修订《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修订《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为控股子公司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审议选举韩存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一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获得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获得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选举高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并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规定将李宗义先生、吉剑青先生、张文彬先生、叶森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获得审核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艳艳、王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杨艳艳、王颖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9-050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独立董事吉剑青先生、张文彬先生因出差分别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叶森先生、李宗义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本次董事会共五项议案,经审议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19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材料于2019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7月26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独立董事吉剑青先生、张文彬先生因出差分别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叶森先生、李宗义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五)本次董事会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高小平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五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选举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高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选举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由李宗义先生、祝灿庭先生、吉剑青先生组成,李宗义先生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张文彬先生、高小平先生、吉剑青先生组成,张文彬先生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叶森先生、高小平先生、吉剑青先生组成,叶森先生任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聘任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陈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董事会秘书职责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小平先生代行,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3、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

(1)陈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2)韩金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张宝林先生、冉旭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2019-051号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2019-052号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简历

陈 瑞:男,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计划部会计、业务主管、部长;现任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韩金玮:男,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曾任宁夏星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宁夏长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总经理;宁夏三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9-051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力新材),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恒力新材提供担保数量不超过32,000万元,累计批准为其担保数量不超过98,000万元

●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担保事项未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9,300万元

一、担保事项的概述

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力新材)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石嘴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申请固定资产投资借款28,000万元,期限10年,用于建设恒力新材5万吨/年月桂二酸项目。公司为恒力新材向农发行申请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本金及利息不超过3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目前公司尚未与农发行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公司与农发行签署担保合同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恒力新材,注册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瑞,经营范围:长链二元酸及其衍生化工产品、生物有机肥和硫酸钠等生物法生产的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以上项目的制造销售均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恒力新材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恒力新材2018年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恒力新材向农发行申请28,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期限10年,用于建设恒力新材5万吨/年月桂二酸项目。公司为恒力新材向农发行申请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本金及利息不超过3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其他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不超过32,000万元融资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恒力新材向农发行申请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本金及利息不超过3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预计为恒力新材的上述事项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充分揭示。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担保。公司子公司信誉良好、在建项目按计划正常进行,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子公司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31,3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45,299.96万元,占母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1.80%。其中为子公司担保: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6,999.96万元;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9,000万元,合计占母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41.17%。

除子公司外,公司为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房地产)提供担保余额9,300万元,该担保已逾期。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该项贷款于2019年6月7日到期,经盛泰房地产与贷款银行沟通,可以在60天内制定出可行的清偿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临2019-039号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新日恒力 公告编号:2019-052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12日

至2019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7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于2019年8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加持单位证明;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日期、时间:2019年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冉旭

电话:0951一6898221

传真:0951一6898221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做出投票指示。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9-053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 本次监事会共一项议案,经审议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7月26日下午 4:30在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韩存在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选举韩存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