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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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9-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东:

1.南京健思修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健思修卓”)持有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友”)非限售流通股992,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81%;

2.公司副总经理吴桂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4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健思修卓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7,99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44%。其中刘祖清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67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18%,吴桂萍女士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5,35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35%,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副总经理吴桂萍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535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5%,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 2018 年 04 月 03 日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2019年7月4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其中吴桂萍女士其他方式取得另外包括30,000股股权激励授予。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健思修卓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企业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企业持有的股份。通过健思修卓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刘祖清、高级管理人员吴桂萍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健思修卓、吴桂萍女士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健思修卓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