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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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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19-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19年7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熊尚荣先生召集和主持,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265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53,143,080份,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9.93%,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设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表决结果:同意53,143,08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关于选举刘卫东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议案。现根据《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会议选举刘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3,143,08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关于选举熊尚荣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议案。现根据《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会议选举熊尚荣先生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2,673,28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99.12%;反对0份;弃权469,8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88%。

四、《关于选举沈旭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议案。现根据《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会议选举沈旭先生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2,394,88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98.59%;反对278,4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52%;弃权469,8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88%。

(于同日召开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刘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五、《关于授权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受让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0、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2、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53,108,28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99.93%;反对0份;弃权34,8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07%。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