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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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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次,未出席会议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0日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丁慧平先生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次,未出席会议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9-03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30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收到表决票11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徐大同先生、张建新先生、俞海星先生、肖丹女士、孙波女士、田颖杰女士、李芸女士、杨晓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一弛先生、高凤勇先生、赵艳春先生、丁慧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后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鉴于公司在人民币6亿元额度内滚动使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即将超过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为确保公司继续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资金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人民币6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年。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提议于2019年8月15日(星期四)下午2: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截止2019年8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会议。会议将审议并表决《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等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31日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徐大同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徐大同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个人持有公司546,657股股份。

2、张建新先生,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海诚股份北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海诚股份长沙公司董事,海诚股份武汉公司董事。张建新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个人持有公司381,068股股份。

3、俞海星先生,196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俞海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4、肖丹女士,197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企业法律顾问,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企业发展部主任;中国日用化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轻日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肖丹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5、孙波女士,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中国造纸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孙波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6、田颖杰女士,1977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田颖杰女士系公司股东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7、李芸女士,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主任编辑。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党委副书记,解放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公司董事。李芸女士系公司股东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8、杨晓洁女士,197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公职律师,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徐汇区区管国有企业专职董事、监事管理中心负责人;公司董事。杨晓洁女士系公司股东上海市徐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9、张一弛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创新与创业中心主任;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管理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北京中搜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力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1101.SH)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系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10、高凤勇先生,1970年4月出生,南开大学金融系硕士。现任上海滦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北京力鼎富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河南晟世鼎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力鼎凯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上海晋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002071.SZ)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高凤勇先生系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11、赵艳春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职业证,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现任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律协基金专业委员会委员;浦东青年律师联合会委员;公司独立董事。赵艳春先生系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12、丁慧平先生,1956年6月出生,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华电国际股份有限公司(600027.SH)独立董事;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683.SH)独立董事;山东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银行(600036.SH)外部监事;公司独立董事。丁慧平先生系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9-03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30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收到表决票5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高永林先生、宁静女士、陈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后三年。

公司监事会不存在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7月31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1、高永林先生, 198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中国造纸装备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高永林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2、宁静女士,198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宁静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3、陈志明先生,196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注册化工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海诚股份长沙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志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个人持有公司111,000股股份。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9-03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9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总承包项目短期结余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大型股份制上市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如公司在上述人民币6亿元的额度内滚动使用金额超过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公司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4.7亿元。鉴于公司在人民币6亿元额度内滚动使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即将超过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人民币6.59亿元),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继续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资金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总承包项目短期结余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大型股份制上市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总承包项目短期结余资金以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投资理财,提高短期结余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大型股份制上市银行)。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投资的理财产品的风险及收益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不排除投资的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大型股份制上市银行理财产品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使公司蒙受一定程度的损失。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兼顾投资理财资金的安全和效益,并将资金安全放在首位考虑,同时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自前次董事会召开日至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9-03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9年8月15日(星期四)下午2: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15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15:00至2019年8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12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19年8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监事候选人。

(四)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徐大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张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俞海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肖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孙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田颖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李芸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8选举杨晓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张一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高凤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赵艳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丁慧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高永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02选举宁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03选举陈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第二十七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详见2019年7月6日、7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公示。

议案1-3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议案4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5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9年8月13日上午9:00 -11:00 ,下午13:00 -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代码:362116;投票简称:海诚投票。

(二)提案编码及表决意见。

1、提案编码。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进行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00为选举非独立董事,1.01代表第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2.00为选举独立董事,2.01代表第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3.00为选举监事,3.01代表第一位监事候选人,3.02代表第二位监事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00,有8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00,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3.00,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三)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四)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联系人:林琳、杨艳卫。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个人)承担。

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累积投票制议案请填报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