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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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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45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实施2018年权益分派,即每10股派4.2元人民币现金,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2.17元/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1453494_B01号)以及由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结果》,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申报离职,4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2,979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重述〈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后,对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469.5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3,466.2521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3,469.55万股变更为43,4676.2521万股。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对比如下: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山东/内蒙兴丰2019年度与内蒙古卓越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为5,000万元(不含税),该事项不存在关联董事表决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9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对江西紫宸的担保额度满足了江西紫宸在日常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提高了融资效率,降低了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有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4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璞泰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芳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实施2018年权益分派,即每10股派4.2元人民币现金,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2.17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申报离职,48名激励对象第一期的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全部/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979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内蒙兴丰本次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新增本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9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有利于满足江西紫宸在日常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提高贷款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报备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3日

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47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2,979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前为22.59元/股,调整后为22.17元/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0月3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和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18年11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12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19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原因及数量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于2018年11月12向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2.59元。鉴于2019年4月17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4,69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2元人民币现金,因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22.59-0.42=22.17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1453494_B01号)以及由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结果》,本次因离职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6人,涉及回购股份数量26,900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额达标的激励对象48人,涉及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6,079股。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拟对前述5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全部/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2,979股予以回购注销。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因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实施2018年权益分派,即每10股派4.2元人民币现金,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2.17元/股。

鉴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申报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8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该5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全部/部分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979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上述5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2,979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申报离职,48名激励对象第一期的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979股,回购价格为22.17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交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向上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减资的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4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山东兴丰、内蒙兴丰与内蒙卓越及其分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新增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对该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山东/内蒙兴丰2019年度与内蒙古卓越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卓越”或“内蒙卓越及其分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不含税),该事项不存在关联董事表决情形。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关联交易符合山东/内蒙兴丰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山东/内蒙兴丰的常规业务开展。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任何违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4、监事会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内蒙兴丰本次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内蒙兴丰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山东/内蒙兴丰此前未与内蒙卓越发生过任何关联交易。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现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内蒙兴丰的实际经营与生产情况,并结合对其2019年度业务情况的分析预测,公司预计山东/内蒙兴丰2019年度与内蒙卓越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注:截止目前,内蒙古卓越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已设立乐陵分公司、临邑分公司。

内蒙卓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338.1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269.42万元,其经营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山东兴丰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兴丰系山东兴丰全资子公司,李庆民先生持有山东兴丰29.40%股权,系山东兴丰少数股东,根据《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第五款规定,李庆民先生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人,鉴于内蒙卓越独资股东李冰先生系李庆民先生之子,因而内蒙卓越及其分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背景、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山东兴丰及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兴丰主营业务为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业务,其在石墨化加工过程中须利用煅后焦作为加工过程中的保温料,该保温料经过石墨化加工后形成了副产品石墨化焦,且数量相对较大,内蒙卓越可以其为原材料经进一步加工成为铸造材料添加剂进行销售。

为使山东/内蒙兴丰专注于石墨化加工生产,并基于减少购买煅后焦的资金占用及副产品的处理考虑,公司与内蒙卓越商议,由内蒙卓越购买煅后焦并委托山东/内蒙兴丰进行加工,山东/内蒙兴丰参考市场价格收取加工费,并将石墨化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石墨化焦等副产品向内蒙卓越销售;因内蒙卓越系山东兴丰少数股东李庆民先生之子李冰先生的独资企业,因此该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内蒙兴丰的实际经营与生产情况,并结合对2019年度业务情况的分析预测,公司预计山东/内蒙兴丰2019年度与内蒙卓越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不含税),本次向关联方提供加工服务及销售石墨化焦等副产品所收取的费用及定价以参考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存在实际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系控股子公司山东/内蒙兴丰的正常经营活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中采用向关联方提供加工服务及向关联方销售石墨化焦等副产品的业务模式,有利于降低山东兴丰的关联交易金额,减少资金占用并解决副产品的处理问题,有利于支持公司石墨化加工业务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同时将保证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整体经济效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销售结算周期和结算方式与其他无关联第三方相同,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山东/内蒙兴丰及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山东/内蒙兴丰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了关联方工商信息、关联交易相关文件、相关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公允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认为:

1、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产生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49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9年度对全资子公司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紫宸”)。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41,180万元人民币,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次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的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其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璞泰来”)拟在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公司2019年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基础上,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的担保额度50,000万元。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9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紫宸的基本情况

上述数据系江西紫宸2018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江西紫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其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对江西紫宸的担保额度满足了江西紫宸在日常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提高了融资效率,降低了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江西紫宸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新增对江西紫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该担保事项将有效支持江西紫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事项。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8月2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4.12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2.94%,已批准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58.87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新增预计额度),占上市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02.44%。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查阅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董事会相关决议,认为:璞泰来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璞泰来本次拟进行的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659证券简称:603659公告编号:2019-050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19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19日

至2019年8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8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以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以及方法具体如下: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具体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到会议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9年8月16日16点前公司收到的传真或信件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2019 年 8 月 16 日(9:30-11:30,13:30-16:00)

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公司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1902930

联系人:韩钟伟、张小全

传真:021-61902908

邮政编码:201315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51

债券代码:143119 债券简称:PR璞泰01

债券代码:143514 债券简称:18璞泰来

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按照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总额1/3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兑付本金总额为0.67亿元,并根据经营需要申请了银行借款、融资租赁。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占2018年12 月31 日(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超过20%,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披露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公司净资产为31.21亿元,借款余额为11.77亿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借款余额为18.25亿元,累计新增借款6.48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0.76%(本年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一)银行贷款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银行借款较2018年末增加6.69亿元,占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比例为21.44%。

(二)公司债券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债券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0.67亿元,占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比例为2.15%。

(三)融资租赁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融资租赁较2018年末增加0.46亿元,占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47%。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数据均为合并口径数据,其中2019年相关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52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或“公司”)于2019年8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的通知,其在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梁丰先生于2018年8月2日,将其持有的1,050万股公司限售股股票向华林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占公司总股本的2.4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2019年8月1日,梁丰先生办理了上述股份解除质押的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

截止本公告日,梁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914,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2%,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梁丰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2,762,000股,占其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7.39%,占公司总股本的5.24%。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