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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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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关于请做好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修订稿)公告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6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关于请做好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修订稿)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并按照《告知函》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关于请做好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告知函〉的回复》”)。

近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告知函〉的回复》的审核意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的回复》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将《〈告知函〉的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关于请做好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