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8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19-00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8月27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9年8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0,000.00元(人民币,下同)增加至400,044,490.00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住所由“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江成研发园内3号楼1467室”变更为“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2019年7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63,720,203.93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58,727,259.86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868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南通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南通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南通分公司设立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吴晶女士、张鑫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任吴晶女士、张鑫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张鑫鑫先生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2。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19-00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8月27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9年8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王鸭群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贾冬妍女士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8,727,259.8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19-008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27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0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44,490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8月5日起挂牌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0,000.00元(人民币,下同)增加至400,044,49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0,000股变更为400,044,490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住所拟由“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江成研发园内3号楼1467室”变更为“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19-009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58,727,259.86元(人民币元,下同),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0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44,490股,每股发行价格5.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7,864,270.6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31,535,632.0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6,328,638.5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30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4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8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此处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9年7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63,720,203.93元,需用于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58,727,259.86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868号),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9年7月2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8,727,259.86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30日到位,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8,727,259.86元。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8,727,259.8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868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7月2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8,727,259.8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868号),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约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六、上网公告文件

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868号)。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19-010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经公司总经理马斌先生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晶女士、张鑫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吴晶女士、张鑫鑫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日,吴晶女士、张鑫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吴晶女士简历:

吴晶女士,汉族,1984年7月出生,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辅导员;2010年9月入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总经办主任、市场推广部经理,国际销售部副经理、国内电网销售部副经理、营销中心中国区营销副总监、营销中心副总监、营销中心总监。现任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要分管公司营销工作。

张鑫鑫先生简历:

张鑫鑫先生,汉族,1986年1月出生,毕业于重庆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008年7月入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技术工程师、产品经理、市场部经理、国际销售部经理、电站绝缘子事业部副总经理、产品经营中心副总监、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总监。现任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要分管公司技术研发管理工作。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19-011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19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普华永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19-012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如皋市益寿南路99号公司行政楼20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2日

至2019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9年9月6日 9:00-12:00;13:00-17:00

2、登记地点

江苏省如皋市益寿南路99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的,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为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董事会秘书贾冬妍女士

联系电话:0513-80575299

电子邮箱:jdyan@shenmapower.com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