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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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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9日、1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57),拟回购股份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于2019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1),并分别于2019年1月16日、2019年2月2日、2019年2月22日、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2日、2019年5月6日、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2日及2019年8月1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2019-006、2019-008、2019-010、2019-017、2019-025、2019-028、2019-036、2019-046)。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2019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因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6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8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7,3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0%。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3.02元/股、最高价格为13.85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8,391,795.29元。

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50,22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0%。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3.02元/股、最高价格为18.46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7,494,993.61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朱晓静持有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15,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朱晓静于2019年7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减持6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363,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朱晓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