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9-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9-037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6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

一、关于应收账款。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为6.32亿元,同比增长24.2%,占流动资产比重近63%。其中,前三大欠款方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展示区管理办公室,期末余额分别为2.51亿元、2.07亿元以及 5127万元,欠款性质为管理酬金,对应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分别为737万元、207万元以及939万元。请公司核实并披露:

1、公司与上述欠款方形成应收账款的交易背景、具体业务模式、产生的业务成本、业务涉及主要条款以及双方最近3年的交易资金往来情况。核实上述交易形式和定价的公允性和商业实质。

回复:

1、公司与上述欠款方形成应收账款的交易背景、具体业务模式、业务成本、业务涉及主要条款、与上述欠款方最近3年的交易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2016~2018年度,公司与上述欠款方交易资金往来情况详见“问题2的回复1、欠款方最近5年形成应收账款的期间发生额、期末余额等情况”。

2、上述交易形式和定价的公允性和商业实质情况。

上述交易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接受委托方: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展示区管理办公室委托对景区进行运营管理等。上述交易均通过招标方式及市场定价,并以协议形成约定。定价公允且具有商业实质。

问题:

2、列示与上述欠款方最近5年形成应收账款的期间发生额、期末余额以及款项账龄变动情况,并结合每年业务和回款情况,分析说明部分应收账款连续几年期末余额较大但账龄短的合理性。

回复:

1、欠款方最近5年形成应收账款的期间发生额、期末余额等情况

(1)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

单位:元

(2)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元

(3)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展示区管理办公室

单位:元

2、上述欠款方最近5年应收账款账龄变动情况

(1)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

单位:元

(2)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元

(3)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展示区管理办公室

单位:元

3、部分应收账款连续几年期末余额较大但账龄短的合理性。

综上,公司收到同一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先逐笔认定,确实无法认定的,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确定。

公司1年以内新增应收账款为本年度应收管理酬金,本年度收回的管理酬金在没有指定为特定时期的,公司按照会计政策规定先冲减最早发生的应收账款。上述部分欠款方每年新增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当年回款金额基本能够覆盖期末账龄在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故公司存在应收账款连续几年期末余额较大但账龄较短的情形。

问题:

3、结合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列示上述坏账准备的发生期间、计提依据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回复:

1、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以上单位的应收账款,公司先按照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逐项进行减值测试,在认定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后,将其归入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2、上述欠款方坏账准备的发生期间、计提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1)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

单位:元

(2)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元

(3)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展示区管理办公室

单位:元

综上,公司对不同账龄的应收账款计提相应比例的坏账准备符合公司会计政策的要求,具有合理性。

问题:

4、说明上市公司信用销售管理政策,并核实对上述欠款方应收账款的管理是否符合公司信用政策,说明公司对追回上述大额应收账款采取了那些积极举措。

回复:

为规范公司业务流程,加强信用销售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了《应收款项管理规范》,规定了相关信用销售管理政策。

上述欠款方均属于曲江管委会下设政府机构。公司根据其信誉等综合情况,认为符合公司信用政策,不存在信用风险。

公司积极与各欠款单位沟通协商,加大催收力度,力争尽早收回,以降低应收账款金额。

问题:

5、充分提示上述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并说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潜在影响。

回复:

公司通过对上述欠款方信誉等综合情况的判断,认为通过公司及各方的努力,上述欠款方应当能够偿付上述应收账款,公司应不存在收回风险。在应收账款收回期间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为:按照会计政策对其计提坏账准备对当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问题:

二、关于其他应收款。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4504万元,同比增长35.38%。其中,其他往来、应收水电费、代垫款、个人往来分别为2550万元、1599万元、754万元、565万元。从欠款方看,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代垫水电费期末余额1574万元,对个人曹鹏的待收款899万元账龄达4-5年。请公司核实并披露:

1、其他应收款同比以往年度出现较大增长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并披露其他应收款中其他往来项目的明细情况。

回复: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净值为4,504万元,较年初增长35.38%。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为6,433万元,较年初增长22.79%,其中其他往来2,550万元,较年初增长14.41%;应收水电费1,599万元,较年初增长25.34%;代垫款754万元,较年初增长2.86%;个人往来565万元,较年初增长101.10%。

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原因为代垫水电费、个人往来及代发红利预付款等增加所致,具有合理性。其他应收款中其他往来项目的明细如下:

单位:元

问题:

2、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水电费、代垫款、个人往来发生的交易背景和商业合理性。

回复:

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水电费形成的原因主要为:根据与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所签订的景区管理协议,与景区管理相关的公益用电、用水及能耗费用由委托方承担,每月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我方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代垫款形成的原因主要为:合作方委托我方先行支付的相关费用等款项。

个人往来形成的原因主要为:员工为开展业务支付经营活动相关费用产生的借款等。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与客户、其它合作方根据协议要求或约定发生上述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

问题:

3、对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最近5年其他应收款往来发生情况、形成原因,以及代垫水电费的形成原因。

回复:

公司对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最近5年其他应收款往来发生情况表

单位:元

形成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接受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对曲江池遗址公园、唐城墙遗址公园、大雁塔景区、大唐不夜城景区(含开元广场、银泰广场等)及唐慈恩寺遗址公园等相关景区运营管理。依据协议约定,与上述景区管理相关的公益用电、用水及能耗费用均由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担,每月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公司先行垫付了相关费用。代垫水电费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结算手续尚在办理中。公司将与委托方积极联系,加大催收力度,尽早收回相关其他应收款。

问题:

4、对曹鹏899万其他应收款的历史形成原因、商业合理性、计提减值情况、减值计提依据、采取哪些措施进行追回,如何保障公司利益。

回复:

公司对曹鹏899万元其他应收款形成原因为,公司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原出纳曹鹏个人2014年从大唐芙蓉园分公司银行账户非法盗取的资金,为保障公司利益,公司立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全力追讨相关款项,并查封冻结了部分款项。根据案件情况公司经审慎判断该事项给公司造成损失639.50万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2014年度已就上述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39.5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可参见2015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2017年2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责令曹鹏退赔公司相应款项。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收回相关款项,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