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 2019-029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或“公司”)于2019年9月4日收到公司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MA14CDAW99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大路4158号
5、法定代表人:张志新
6、注册资本:五亿元整
7、成立日期: 2017年8月27日
8、经营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资金投资、投资咨询、代理投资、委托投资、投资顾问、实业投资(不含:理财、集资、吸储、贷款、期货、保险、融资、证券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令禁止的其他金融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至9月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一汽富维流通股25,382,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增持完成后,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一汽富维50,765,666股,占一汽富维总股本的1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股票代码:60074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南关区超达大路4158号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超达大路4158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2019年9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一汽富维”)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一汽富维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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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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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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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奥股份”,股票代码:000030)18.31%股权,与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富奥股份28.34%股权。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而增持一汽富维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有继续增持一汽富维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取得一汽富维无限售流通股25,382,854股,占一汽富维总股本的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至9月4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一汽富维流通股25,382,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增持完成后,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一汽富维50,765,666股,占一汽富维总股本的10%,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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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入一汽富维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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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新
2019年9月4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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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新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