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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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19-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9-06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其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35,000股(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3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

公司董事王岳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59,600股(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5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0%。

公司监事徐芳琴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489,200股(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8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19年2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其华先生通过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3,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7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王岳法先生通过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4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徐芳琴女士通过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17%。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