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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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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
失效的公告

2019-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0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

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13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9月14日,公司监事会发布《关于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8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4、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95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908.6万份,预留权益为85万份。

5、2018年11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向9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908.6万份完成登记。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权益部分的激励对象需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日,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超过12个月,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未明确,预留85万份股票期权失效。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