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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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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9-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72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锦能源”)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拟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整的融资租赁业务,根据持股比例公司拟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主合同约定债务的 51.2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 2,048万元。飞驰汽车其他股东均按照其持股比例,为飞驰汽车的该项债务等比例向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由于被担保对象最近一年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人员变动,决定原来由辛茂荀先生在专门委员会担任的职务现调整为由李玉敏先生担任,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7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协议签署日期:2019年9月23日

2、签署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3、被担保人: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汽车”)拟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整的融资租赁业务,根据持股比例公司拟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主合同约定债务的51.2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2,048万元。飞驰汽车其他股东均按照其持股比例,为飞驰汽车的该项债务等比例向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第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9%,由于被担保对象最近一年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担保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02月27日;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新岗路39号;

法定代表人:姚锦龙;

注册资本:5,575.86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制造、销售(含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等。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20%;广东鸿运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8.80%;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元: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飞驰汽车拟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开展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整的融资租赁业务,为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由公司及相关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债务的51.20%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2,048万元;

(2)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债务的10%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400万元;

(3)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债务的38.80%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1,552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飞驰汽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鉴于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被担保方飞驰汽车的其他股东也将同时按其持有飞驰汽车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事项公平、对等。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2,240.15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其他

1、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74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通知,获悉美锦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9年9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4,091,369,052股,美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042,480,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36%;美锦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893,464,725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5.10%,占公司总股本的70.72%;美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7,720,76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25%,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的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