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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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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19-060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0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温能全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烈豪、罗静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