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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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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振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学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2日,公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案件立案通知书》【案号:(2019)闽02破申7号】。通知书声称厦门市育明机械有限公司以本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19年7月26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19年4月4日和2019年7月27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19”和“临2019-068”号公告。

(一)债权申报进展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

截至2019年9月2日债权申报期届满,共有422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合计人民币3,879,078,862.41元。厦工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9年9月6日召开,会议对债权表进行了核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对债权人和债务人提出的异议,管理人及时给予了回复。异议复核及申请法院裁定确认的工作正在进行中,债权金额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表记载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7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临2019-085”号公告。

(二)资产管理与处置

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管理人启动了应收账款处置程序。2019年9月26日,厦工股份对328家企业的应收账款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挂牌。在经过两次拍卖后,最终由竞买人厦门创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竞拍取得。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19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临2019-096”号公告。

在厦门中院的指导下、广大债权人的监督下,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拟于2019年11月1日召开。目前管理人正在推进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工作。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负值,主要原因是公司前三季度亏损较大,同时法院已经裁定公司进入重整,预计将对公司第四季度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名称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振斌

日期 2019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厦工 公告编号:临2019-098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5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应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转让土地及地面建筑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应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2019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厦工 公告编号:临2019-099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5日向全体监事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已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转让土地及地面建筑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土地转让,将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有利于增加子公司现金流入,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本次土地转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的程序和结果符合法律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2019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厦工 公告编号:临2019-100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

转让土地及地面建筑物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工股份”)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焦作公司”),拟以经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评估值为底价挂牌转让。

●本次厦工焦作公司土地及地面建筑物转让,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转让土地及地面建筑物的议案》,同意公司遵照先前与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厦工北方(焦作)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约定,转让处理厦工焦作公司二期未达标建设的土地及地面建筑物。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让土地和地面建筑物的基本情况

(一)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

2、住所:焦作市高新区神州路3333号

3、法定代表人:洪家庆

4、注册资本:人民币44,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7年08月10日

6、经营范围:工程机械产品及其配件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销售工程机械用润滑油;工程机械产品租赁;销售制动液、防冻液(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服务;物料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

(二)转让土地和地面建筑物的产权登记情况

本次转让厦工焦作公司二期土地产权证号分别为焦国用(2014)第11594号和焦豫(2017)焦作市不动产权第0024426号,地面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焦建高施[2015(011)]、焦建高施[2015(012)],具体产权登记情况如下表:

1、焦国用(2014)第11594号

2、豫(2017)焦作市不动产权第0024426号

3、焦建高施[2015(011)]、焦建高施[2015(012)]

二、本次转让土地和地面建筑物的主要内容

根据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厦门乾元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厦乾元评报字(2019)第19238号】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拟转让涉及的厦工焦作公司二期土地共222,327.00平米和地面建筑物32,509.90平米,账面价值分别为54,530,201.20元和31,562,068.89 元(合计86,092,270.09元),评估值分别为86,040,549.00元和30,949,425.00元(合计116,989,974.00元)。厦工焦作公司拟以经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评估值为底价挂牌转让上述资产。

鉴于本次转让的厦工焦作公司二期土地(产权证号:焦国用(2014)第11594号、焦豫(2017)焦作市不动产权第0024426号,共222,327.00平米)性质是焦作市政府招商引资的有偿土地,公司于2011年与焦作市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约定:若厦工焦作公司触及未按期达到该土地约定建设要求等条款的,焦作市政府除有权回收该土地外,还可要求厦工焦作公司返还该地块对应的政府补贴。故焦作市政府有权在本次厦工焦作公司收到上述二期土地挂牌转让款(完税后)就超出12万元/亩的部分,以政府补贴的形式主张厦工焦作公司返还。政府补贴的未尽事宜,将由厦工焦作公司与焦作市政府签订的《政府补贴返还协议书》具体约定。

三、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关于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转让土地及地面建筑物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厦工焦作公司土地转让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等事宜。本次转让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厦工焦作公司二期土地及地面建筑物转让,将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有利于增加子公司现金流入,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ST厦工 公告编号:2019-101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0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振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王功尤先生、谷涛先生,独立董事王金星先生因公务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臻臻、邢志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0815 公司简称:*ST厦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