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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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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2019-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10月16日0:00起至2019年10月27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19年10月27日17:00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6427629.31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2.5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6427629.31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9年10月2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冀望禹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10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根据《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的上述事项,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将基金名称由“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对基金的基金类别、运作方式、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费率结构、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风险收益特征等相关事项等进行调整,并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对基金合同相关条款一并更新。同时相应修改本基金其他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修改后的《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本基金选择期为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27日。在选择期内,本基金同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在选择期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根据《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规定收取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相关安排详见本公司发布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此期间申购的,且在选择期内未赎回的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C类基金份额将在《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全部转换为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应的A类、C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将其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在选择期内未申请赎回的投资者所持有的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C类基金份额将在《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全部转换为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应的A类、C类基金份额。

在选择期期间豁免《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运作期、申购开放日与赎回开放日的约定等条款。

四、转型后新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2019年11月28日)起,《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相关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费率详见届时公告的《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19)沪普证经字第2334号];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公证书》

公 证 书

(2019)沪普证经字第2334号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六十八号九楼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委托代理人:李莹雪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向本处提出申请,称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表决,现向本处申请对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审查,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处提交了包括《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在内的相关材料。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并指派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冀望禹于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六十八号九楼(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

自二○一九年十月十六日0:00起至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七日17:00止,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收到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五封(均为网络投票)。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十一时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李莹雪、周思萌对收到的表决票进行统计,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沈璐参与了计票过程。

截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二○一九年十月十五日,本次基金总份额为12242331.48份,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为6427629.31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2.50%。本次会议无效表决票○封,有效表决票五封,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6427629.31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100%,反对份额为0份,占0%,弃权份额为0份,占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符合《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普陀公证处

公证员:黄彦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10月15日,投票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0:00起至2019年10月27日17: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公证员的现场监督及律师的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6427629.31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2.50%,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6427629.31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监票人(基金管理人代表):李莹雪、周思萌

授权代表(基金托管人代表):沈璐

公证人员:黄彦、冀望禹

律师:吴卫英、李筱筱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0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选择期内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9年10月16日0:00起至2019年10月27日17:00止,表决通过了《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可查阅2019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公司网站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自此次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安排20个工作日的选择期,即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27日止,在选择期期间,投资人可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选择期最后一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7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投资人在选择期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根据《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规定收取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具体费率也可见下文。

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此期间申购的,且在选择期内未赎回的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C类基金份额将在《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全部转换为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应的A类、C类基金份额。

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在选择期内未申请赎回的投资者所持有的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C类基金份额将在《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全部转换为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应的A类、C类基金份额。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选择期内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自2019年11月28日起,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费率详见届时公告的《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以及费率结构的变化。

§3 选择期内的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种。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0.30%的年费率每日计提)。

两类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注:M为申购金额。

§4 选择期内的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赎回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赎回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如下:

注:N为持有期限。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及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不通过场内进行销售。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的申购开放日与赎回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19年10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