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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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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9-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4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10月1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3.066%股份的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年11月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选举王远熙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10月1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2月2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荣业大街2号天津舒泊花园大酒店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日

至2019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2019年第七次董事会、2019第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