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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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鉴定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9-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9-040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鉴定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10月22日就新兴际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临港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临港国贸”)、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海洋”)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国际”)及“长江国际被伪造公司印章案”的情况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36、038。

近日,长江国际收到1份张家港市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张公(港区)鉴通字(2019)2629号】。详情如下:

张家港市公安局对从中交海洋、天津临港国贸调取的长江国际货权转移入库凭证上的“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仓库专用章”进行了印章盖印同一鉴定。鉴定意见是:编号为ZM1908-08504、ZM1908-08512等20张长江国际货权转移入库凭证上的“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仓库专用章”红色印文与长江国际印模备案登记表、编号为DG1905-014-1、DG1903-080-2、DG1903-080-1的长江国际进口货物入库单、编号为ZM1901809873的长江国际货权转移入库凭证上的“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仓库专用章”红色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

截止目前,“长江国际被伪造公司印章案”正在侦查过程中,相关的3起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公司将根据以上事项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9-041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及

《立案告知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案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81,973,674.36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海南”)案尚未开庭审理,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国际”)被诈骗案公安机关尚在侦查过程中,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近日,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国际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张家港市公安局送达的《立案告知单》。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长江国际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9)苏05民初447号】,山东高速海南以仓储合同纠纷为案由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长江国际。详细情况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山东高速海南;被告:长江国际

2、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15886.371吨乙二醇或赔偿相同价值的款项81,973,674.36元,并赔偿利息损失;(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原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

(1)原、被告双方之间存在仓储合同合作关系,截止起诉之日,原告共有15886.371吨乙二醇存放于被告仓库之中。

(2)自2019年9月起,被告多次拒绝向原告出具任何货权证明资料,拒绝确认原告享有的货权。

二、《立案告知单》情况

经长江国际初步核查,相关单位涉嫌诈骗。长江国际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于2019年11月12日收到了张家港市公安局送达的《立案告知单》【张公(港区)立告字(2019)5267号】。长江国际被诈骗案一案,经张家港市公安局审查,认为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已决定立案。

三、本次公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山东高速海南案尚未开庭审理,长江国际被诈骗案公安机关尚在侦查过程中,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