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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2019-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19-075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正刚先生、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公司董事贾晓平先生、袁正刚先生、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预计为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11月23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7.5万股。

上述四位董事中,贾晓平先生的43万股减持计划已于2019年6月19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截至2019年11月22日(11月23日为非交易日),上述减持计划到期。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袁正刚先生、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三位董事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董事减持股份情况

根据袁正刚先生、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三位董事在减持计划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2、董事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袁正刚先生、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三位董事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