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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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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9-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T毅达 公告编号:2019-068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0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公司公告称,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处置厦门中毅达等5家子公司股权,同时要求资产受让方承接公司对黄德利及福建上河债务994.57万元以及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挂牌底价为0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本次处置的标的主要为厦门中毅达等5家子公司股权。因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前任管理层处于失联状态,未能顺利交接证照印章和财务会计资料,公司已失去对上述5家子公司的控制权。请公司补充披露:(1)拟处置的5家子公司的历史沿革及失控前的经营情况;(2)判断上述子公司失控的依据和目前掌握的上述子公司的情况,包括董监高、经营状况等;(3)公司为取得子公司控制权和财务会计资料已采取的措施。

二、公告显示,对于本次拟处置的5家子公司,相关账务处理已经由“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将上述子公司列报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2)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公告显示,本次处置拟采用公开挂牌的方式。请公司补充披露:(1)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处置的主要原因及考虑,该处置方式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本次同步出售公司对黄德利及福建上河债务994.57万元以及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的主要考虑;(3)后续挂牌出让的主要程序和进展安排。

四、公告显示,本次交易未触发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公司拟将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请公司结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补充说明本次资产处置履行的决策程序是否合规。请公司聘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五、公告显示,摘牌方在受让标的股权、承接债务后,再次转让相关资产的,如取得处置收益,将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兴融4号资管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知悉摘牌方取得上述处置收益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支付同等金额的价款至上市公司的指定账户,并有权在付款后向摘牌方追索相应的处置收益。请公司补充披露:(1)兴融4号资管计划后续支付公司处置收益的相关安排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2)确保本次挂牌交易公允,并最大限度的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的主要安排;(3)请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提供相关承诺的证明文件。

六、请公司梳理涉及上述子公司的相关交易,核实是否存在与上市公司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补偿承诺、担保等。如有,请补充披露公司掌握的具体情况,并说明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拟采取的措施及后续安排。

七、目前,公司股票已经被暂停上市。请公司严格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为恢复上市采取的措施,并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面临的退市风险。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2019年12月3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尽快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