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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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9-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9-09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职工代表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收到职工代表董事李红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红卫持有方大特钢股票14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1,447,770,416股的比例为0.0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8,750股,有限售条件股票50,000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李红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65,077股(暨本次减持计划内,李红卫分别在2019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37,187股,2020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27,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

若此期间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李红卫持股股票来源是公司2012年以及2018年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职工代表董事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注:由于职工代表董事李红卫最近一次减持时间为2016年9月,当时尚未实施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不适用。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李红卫在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方大特钢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李红卫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李红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