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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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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9-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9-11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9年11月2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12月3日以现场参与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是陈清州、欧阳辉、陈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已审批的银行授信额度内,以公司自有土地为抵押物进行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支行申请贷款,用于“海能达全球总部基地大厦”建设,贷款期限不超过120个月。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9-11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

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已审批的银行授信额度内,以公司自有土地为抵押物进行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支行申请贷款,用于“海能达全球总部基地大厦”建设。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次资产抵押概述

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项下的部分贷款将用于“海能达全球总部基地大厦”建设。根据上述银行审批条件,公司拟以自有土地为抵押物进行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支行申请贷款用于“海能达全球总部基地大厦”建设,贷款期限不超过120个月。

本次自有资产抵押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上述银行不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抵押自有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为“海能达全球总部基地大厦”建设用地,该土地详细信息如下:

项目建成后,上述宗地解除阶段性抵押担保30天内,公司将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支行追加贷款项目建成房地产(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项目宗地及宗地上建成物业、附着物、配套设施等)抵押担保。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土地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支行申请贷款,建设“海能达全球总部基地大厦”,项目实际贷款投放金额和建设进度对应,同时公司拟利用上述贷款将前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资金置换出来投入主营业务,经测算该项目建设对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影响有限。本贷款为专项开发贷款,项目建设期内利息资本化,对当期财务费用亦不构成影响。综上,本贷款有利于降低公司对在建工程的资金投放压力,将更多自有资金聚焦于主营业务,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四、 备查文件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